青光眼的筛查

 

青光眼的特点是发病率高、危害大,不易被早期发现。

在我国,多数青光眼患者是在青光眼急性发作后或疾病的晚期才被发现的。

这是因为青光眼非常隐匿,在急性发病或疾病晚期之前,患者常常没有任何症状,很难依靠个人的感觉发现疾病的存在。

因此,对青光眼高风险人群进行系统的眼科健康检查,对于青光眼的早期发现至关重要。


以下人群是青光眼的高风险人群,应当找眼科医生排查青光眼的风险。

  1. 40岁以上人群;
  2. 家族中有青光眼患者的人群; 
  3. 经常存在不明原因眼胀、眼疲劳者;
  4. 长期使用激素眼药水或全身应用激素治疗者;
  5. 有家族成员有不明原因的视力丧失;
  6. 糖尿病患者;
  7. 高度近视、高度远视患者。

青光眼筛查工作,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1. 病史询问;
  2. 家族史调查;
  3. 视力检查;
  4. 眼压检查:必要时,可能需要进行眼压曲线测定;
  5. 裂隙灯显微镜检查;
  6. 前房角镜检查;
  7. 视神经形态检查;
  8. 必要时,可能需要视野检查。

由于青光眼的复杂性,再加上筛查工作需要使用多种复杂的医疗设备和器材,因此,系统的青光眼筛查工作需要在条件较好的医疗机构进行。

但是,这不是说眼科医疗条件不充足的医疗机构就不能够开展青光眼的筛查工作。恰恰相反,从人群青光眼防治角度看,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简单的青光眼初步筛查工作可能更具有意义。

社区医生经过简单的技术和理论培训,可以使用简单的手电筒照明进行眼前部的检查,使用眼底镜对视神经进行观察。这种简单的检查,可以发现大多数的青光眼高风险情况。对于筛查中发现的可疑情况,可以推荐患者到更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作进一步的青光眼排查。

从公共卫生健康服务的角度,鼓励社区医生开展青光眼筛查工作,可能也是有效促进国家青光眼防盲工作的一个办法。